業內人士認為,從政府職能來看,會展業歸口商務部門管理,但在我國取消國內展的審批備案制度后,整個會展行業呈現出“管業態”和“抓項目”的兩張皮現象,比如農業、文化、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均可批準本行業系統展會,但這些部門在會展業態和會展行業管理方面又都不具有歸口管理的職能權限。
近年,會展行業在膨脹式發展的同時,市場風險也在慢慢累積,一些地區展館建設“一窩蜂”,不少展會存在虛假設展、偽劣橫行、變相攤派、數據注水等諸多亂象,嚴重損害了行業信譽,成為會展經濟長期良性健康發展的巨大障礙。
場館過剩與“騙展頻發”
當前,一些地方不顧實際需要,盲目提出展館發展計劃,場館建設局部不足與整體過剩并存,東北某省近年來提出“一市一展館”的目標,據統計,該省目前有10個市、縣擬新建或正在建設11座大型會展場館,還提出在2015年底之前再建11座展館,云南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教授靳柯、上海大學會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張敏等專家認為,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會展場館已嚴重過剩。
據統計,2006年至2011年,我國室內展覽面積增長最快,占全球的46%,但目前我國會展場館的利用率除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幾個一線城市能達到50%以上外,其他大多數城市的會展場館利用率在20%左右,全國會展場館的平均利用率不足25%,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建設會展場館動輒提出“高標準”“現代化”“地標”等口號,投入巨資設計規劃,卻考慮不周、建設粗放,投入使用后才發現各種問題,如中部某省會城市一個所謂的“國際會展中心”由于展覽面積只有1萬多平方米,建成后舉辦了幾次展覽便因面積不足不再辦展,改作他用,目前該市又在建設一個更大規模的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北京國際展覽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徐強認為,一些場館動輒投資數十億,運營經費也居高不下,以一個15萬平方米的大型展館為例,每年運營經費至少需要5000萬到6000萬元,展館建設投資大、見效慢、周期長,如果沒有充足的展會項目運營經費都成問題,一些地方或許根本不適合辦展,但目前卻都在盲目地大建場館。
在一些展會上,不少參展商發現主辦方提及的行業知名企業多數并未參會,實際規模層次與宣傳內容嚴重不符,于是紛紛拉橫幅表示抗議,但已經聯系不上主辦方,后來經過有關方面協調,部分參展商被退還了一兩千元不等的參展費,但這遠遠無法彌補參展商的實際損失。
偽劣品橫行與“會蟲出沒”
在不久前西部某省會城市舉辦的一個國際農業博覽會上,一家農貿公司展臺竟然搭建了一個大約20平方米的紅色拳擊擂臺,上書“AFC爭霸賽”、“男女無差別大戰、女子拳王爭霸”,展會工作人員說:“請了幾名拳擊手到場表演,主要是為了攢人氣。”
相信不少人都見到這樣的場景:大量展位都在播放音樂、現場叫賣,外加抽獎、表演,猶如一個大集市,一些展會上低俗之風蔓延,平時難在大眾媒體露臉的國內外低俗明星、網絡紅人、話題人物,受到展商熱捧,在展會上以出格言行、低俗表演等大筆撈錢、增加曝光率。
此外,部分展會經常出現假冒偽劣產品,甚至品牌展會也有類似情況,在南方某省會城市舉辦的香港時尚產品博覽會上,現場展品中竟然包括馬來西亞的咖啡、越南的米粉、佛山的床墊、山東的鹿肉,許多參加展會的市民紛紛對此提出質疑,在西安舉辦的第十七屆中國東西部合作與投資貿易洽談會上,一些展館內號稱的“國際知名品牌產品”卻賣出了“白菜價”:一大瓶“香奈兒”香水僅售100元人民幣。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展會上偽劣商品橫行,一方面是主辦方為了撐場面、上規模而放寬把關;另一方面與困擾會展行業多年的“展蟲”問題密切相關,云南省商務廳昆交辦主任張鏑說,“展蟲”們往往是通過關系購買二手展位或者直接將假冒偽劣產品裝進背包帶入場館擺賣。“一旦我們強制驅逐‘展蟲’,他們就抓住機會大鬧一通,吸引媒體前來報道,把聲勢做大,把展會名聲搞臭,以此相要挾。”
“展蟲”一般是哪里有展會就往哪里擠,這次可能是賣衣服,下次就賣起了藥材,按照規定,若是正規的展會,策展公司一般要求參展商提供營業執照和其他相關許可證,但主辦方對參展商賣什么東西并不會刻意干涉。
多因素導致消費者維權難
我國會展經濟發展存在管理機制體制不暢、法律法規建設滯后等問題,成為了偽劣品橫行、“會蟲”泛濫的主要原因,專家建議進一步明確會展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理順會展業管理體制,強化監管力度,推動我國向“會展強國”目標邁進。
“舉辦展會報批是應該的,但中間環節障礙太多,有些報批甚至變成‘求放一馬’。”廣西南寧力幫展覽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林杰說,“我們很需要政府支持,但與政府部門打交道很費勁,‘婆婆’太多,經常弄不清楚誰負責、誰拍板。”
李林杰說,每次辦展報批備案都要提前好幾個月,按照南寧出臺的會展業管理辦法,通常報批備案環節包括商務、工商、消防、公安、城管等多個部門,若涉及食品和醫療器械展銷,還要向食品藥品監督、衛生監督等部門報批。
東北某市展覽業協會負責人表示,這個城市出國展和來華展歸市貿促會審批管理,大型會展活動歸市大型活動辦公室總體協調和調度,國內展則由市會展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各管一攤”難以形成有效的統一管理。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會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可表示,2010年7月,國務院取消了國內展銷會在工商部門備案的要求,但公安、消防等部門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規定,還是要求主辦方提供批件;一些城市依然要求對各類展會進行審批或備案,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程序相對復雜。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我國尚未建立相對規范的會展行業管理體制以及整體協調和統籌管理機制,劉大可認為,從政府職能來看,會展業歸口商務部門管理,但在我國取消國內展的審批備案制度后,整個會展行業呈現出“管業態”和“抓項目”的“兩張皮”現象。比如農業、文化、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均可批準本行業系統展會,但這些部門在會展業態和會展行業管理方面又都不具有歸口管理的職能權限。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澤炎說,部分城市雖然各自出臺了會展業管理辦法,但存在條文比較籠統、操作性不強、與當前實際情況脫節等問題,會展業法制建設嚴重落后于市場發展實際,相關部門管理整頓行業市場乏力,導致部分展會重招展輕招商、重創收輕服務,而擾亂市場經營秩序、侵害展商觀眾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此外,在多數地方政府主導型展會中,企業贊助往往成為“變相攤派”。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會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可認為,近年來大多數地方政府已不通過紅頭文件形式命令企業參展,而是以電話、口頭等方式動員企業參展,變相的政府攤派同樣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環境,而承辦會議的專業會展公司也心存不小的顧慮,云南昆明一家會展公司總經理張磊表示,國內承接會展一般都要求會展公司先墊資舉辦,而且會展后付款周期少則三個月,多則一兩年,因此一些地方政府舉辦的大型綜合會展前期資金投入太大,很多中小會展公司都“望而卻步”。
體制突破需先行
“展銷會上的商家大多不開銷售票據,出了問題,難以證實消費者與展銷會的消費關系,發生糾紛無法舉證,異地維權難,即使產品有正規產家,廠家可能在其他地方,消費者將面臨異地維權難的風險。”對于消費者可能受到的風險,工商人員如是說。
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不要盲目跟風,要詳細了解展會主辦方的資質和信譽,仔細查驗所購商品是否屬于“三無”、假冒偽劣產品,同時認準品牌名稱、廠家廠址,留意銷售的產品與展位標牌是否一致,購物時應索要購貨憑證,一旦發現所購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找不到參展商,可以向展會主辦單位索賠,或者按照產品包裝上的信息直接聯系廠家。
據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同時,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
具體來講,邁向“會展強國”需要理順體制,加大扶持,首先,要進一步明確會展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學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大連市服務業委員會副主任鄭斌、長沙市會展辦主任杜中塔等建議,國家應對展館布局和展會項目布局等需著重解決的重大問題提出宏觀指導意見,進行統籌規劃,根據地區特色加強重點扶持,有保有壓,提高現有展館利用率,提升現有展會項目運營水平,嚴控無序競爭。
其次,考慮制定相對統一的會展行業法律法規或管理辦法。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澤炎建議,出臺全國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明確政府部門對會展業的管理、服務、扶持等職能。通過制定相關法規政策,進一步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展會主辦單位、會展場館、行業協會等機構的責任邊界和監管職責,避免行政干預市場競爭,形成以市場為主體、優秀展覽集聚、市場競爭充分、產業健康發展的整體格局。
第三,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培育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一是加快資源整合,培植一批實力雄厚、競爭力較強的會展企業,支持和鼓勵有實力的大型會展企業向集團化發展;二是大力發展會展配套服務企業,積極培育和發展專業會展審計機構、專業會展技術服務公司、新型會展媒體等會展新業態,為會展活動提供優質、高效的全方位服務;三是建立會展企業及名牌展會評定認證體系,淘汰劣質展覽的經營主體。依法打擊在會展活動中進行不正當競爭的企業行為,凈化會展環境,提升會展業的核心競爭力。
第四,加快培養專業人才,完善人才評價認證機制。專家認為,針對目前我國會展業人才匱乏的現狀,宜積極發展會展高等教育,培育會展特色專業,重點培養各類會展高級管理人才。采取政府辦學、行業協會辦學、與會展企業聯合辦學等方式相結合,建設會展儲備人才培訓基地,開展會展人才職業資格認證工作,完善會展人才評估機制,帶動會展行業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